国家发改委:教育医疗连续5年居价格投诉首位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的消息说,2006年价格部门查处的5.1万件价格举报案件中,教育、交通运输、医药、房地产及物业管理、电信位居前五位,占案件总数的66%。
(4月4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发改委:教育收费连续五年居价格投诉第一位
坦白说,如果“教育收费”不是排列在“价格投诉”的首位倒是比较让人惊奇的事情了。尽管此前教育部承诺说,2007年,我国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,但如果比照一下“2001至2006年期间,教育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位居第一,1年位居第二”的现实语境,尽管我们深知教育决策部门也为此大伤脑筋、甚至殚精竭虑(譬如义务教育“一费制”也曾被中央到地方一致认为肯定是解决乱收费顽疾的葵花宝典),结果呢,几乎所有治理乱收费的“善政”都被事实归谬了,那么,我们又如何对这份承诺充满信心呢?现在,老百姓更乐于把“教育乱收费”列为“不治之症”,从制度设计到制度补丁、从严禁到严打,教育收费之乱简直已成“东方不败”。
我们何以在与“教育乱收费”的对决中屡屡败走麦城呢?问题的关键怕还在于我们对“乱收费”的病因拿捏不准。数据显示,1965年以来的40年的风云变幻,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投入增长速度都快于经济增长速度,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逐年迈进,“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%左右,其中发达国家达到了9%左右,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了4.1%”,而直到2005年,我国全国教育支出仅3951.59亿元,仅占GDP的2.16%。尽管财政部教科文司负责人表示,“把教育乱收费的首要原因归为教育投入不足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”,但是我们的确也该看到:被拖欠的教师薪资、“国家请客地方埋单式”的教育财政、社会分配失衡在教育领域的放大、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与不对等,都事实地加大了收费朝向“乱”字头上发展的风险。“穷”,固然不是“抢”的理由;但“穷”到心理失衡、制度失衡,就非常危险。
另一个被忽略的原因就是“教育资源配置的人为失衡”。在公共财政体制下,政府开办的是公立学校,事实上只能提供基本办学条件,但是目前国家对公办学校办学条件虽有最低限制,但无上限要求,于是一些“长袖善舞”的学校就熟练运用潜规则、自由裁量公共资源,超豪华配置设备、超规模规划发展远景、超计划动用基本资金,支出无节制,自然乱收无止尽。加上教育成本暧昧不清,对乱收费的整饬雷声大雨点小,违法成本永远小于违法收益,执法效率堪忧下的制度刚性已经成了“纸老虎”——关于这点,只要看看被央视等国内外媒体曝光、被教育部高调指责的各地“校中校”的长生不死就让人无限遐想了。
在教育和谐的宏大命题里,“乱收费”就是横亘在孩子们平等教育权面前的无法预知、悖逆正义的一道道高成本门槛。“天下第一”的“乱收费”,惊心动魄的“乱收费”,可是,有几个“乱收的”被究责、被严处的呢?更关键的一个问题是:历史上轰轰烈烈的“乱收”的那些帐单,最后都到哪儿去了呢?